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ppp项目咨询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日期.2016-04-08  来源.  浏览.1951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PPP项目咨询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一、  采购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PPP项目咨询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采购
1.2 采购项目编号: 2015-FZST433
1.3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
合同包名称
数量
预算
(最高限价)
简要技
术要求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PPP项目咨询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采购
1项
230万元
详见谈判文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178887
平潭综合实验区
1.4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二、  谈判文件发售
2.1 发售时间:2015年12月08日至2015年12月10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2购买及办理报名登记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异地报名:提供报名费电汇或转账凭证、供应商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传真、电邮、公司地址、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及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事宜。
2.3 未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无资格参加报价。
三、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2层2212室。
五、  项目经办人:林瑞芳
六、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25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fjzszb@163.com
七、  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d.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或者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其响应文件无效。
(3)报价人须列入福建省PPP咨询机构库首批入库机构名单(闽财金〔2015〕16号)。
(4)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内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国内设区市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含共同沟、综合管网等同类型项目)PPP项目咨询服务,并提供相应咨询服务及业绩证明。
(5)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内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PPP咨询项目并进入国家级示范库,并提供证明材料。
(6)报价人须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八、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
九、  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  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采购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767686转625
传真:0591-87813238、87845818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