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自助受理机2015-fzsx231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日期.2016-04-05 来源. 浏览.1644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 项目名称:自助受理机
二、 询价文件编号:2015-FZSX231
三、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
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
术要求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 |
自助受理机 |
1台 |
11 |
详见询价文件 |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福州市 |
四、 发售询价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29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发售询价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2层2212室。
六、项目经办人:陈小芳
七、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13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fjzszb@163.com
八、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须提供近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报价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报价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询价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15:00时(北京时间)
十、报价公开会时间:2015年7月31日15:00时(北京时间)
十一、报价公开会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报价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询价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三、报名费及报价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