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财政局关于空调协议供货2015-fzsg120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日期.2016-04-01 来源. 浏览.186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财政局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名称:空调协议供货
二、 招标文件编号:2015-FZSG120 批复号:[2015]侯财采计[218]号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
包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
术要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 |
空调协议供货 |
200 |
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财政局/22075906 |
福建省
闽侯县 |
四、 发售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21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六、 项目经办人:郑玲
七、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17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fjzszb@163.com
八、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国家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报名之日起算)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8日09:30时(北京时间)
十、 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8日0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标书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三、报名费汇入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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