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服饰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  日期.2024-08-28  来源.  浏览.1857


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厅委托,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01]ZSZBGS[GK]2024025、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服饰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服饰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ZSZBGS[GK]2024025

项目名称:2024年福建省公安厅警服服饰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50,551.86元

采购包1(内腰带、外腰带、督察警工作包、省标警务工作包、交巡警工作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3,854,92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54,929.00元

投标保证金: 38,549.2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30301-制服 内腰带 50,030(条) 详见招标要求 2,251,350.00 工业
1-2 A05030301-制服 外腰带 3,989(条) 详见招标要求 179,505.00 工业
1-3 A05030301-制服 督察警工作包 25(个) 详见招标要求 8,600.00 工业
1-4 A05030301-制服 省标警务工作包 4,026(个) 详见招标要求 1,384,944.00 工业
1-5 A05030301-制服 交巡警工作包 430(个) 详见招标要求 30,53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大檐帽、大檐凉帽、特警战训便帽、礼服大檐帽、礼服卷檐帽、便帽、布面平剪绒帽):

采购包预算金额:1,152,04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52,042.00元

投标保证金: 11,520.4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5030301-制服 大檐帽 5,759(顶) 详见招标要求 299,468.00 工业
2-2 A05030301-制服 大檐凉帽 5,774(顶) 详见招标要求 271,378.00 工业
2-3 A05030301-制服 特警战训便帽 887(顶) 详见招标要求 52,333.00 工业
2-4 A05030301-制服 礼服大檐帽 1,504(顶) 详见招标要求 181,984.00 工业
2-5 A05030301-制服 礼服卷檐帽 254(顶) 详见招标要求 29,464.00 工业
2-6 A05030301-制服 便帽 9,088(顶) 详见招标要求 245,376.00 工业
2-7 A05030301-制服 布面平剪绒帽 1,221(顶) 详见招标要求 72,039.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3(丝织胸徽、硬式肩章、软式肩章、套式肩章、领带、领带夹、大帽徽、小帽徽、领花、金属胸徽、金属警号、丝织警号、姓名牌、礼服领花、礼服胸徽、礼服大帽徽、礼服小帽徽、礼服肩章、从警章、礼服领带、礼服绶带):

采购包预算金额:1,020,94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20,948.00元

投标保证金: 10,209.4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5030301-制服 丝织胸徽 29,437(枚) 详见招标要求 64,761.40 工业
3-2 A05030301-制服 硬式肩章 4,786(付) 详见招标要求 67,243.30 工业
3-3 A05030301-制服 软式肩章 9,572(付) 详见招标要求 74,661.60 工业
3-4 A05030301-制服 套式肩章 4,786(付) 详见招标要求 26,323.00 工业
3-5 A05030301-制服 领带 6,090(条) 详见招标要求 127,890.00 工业
3-6 A05030301-制服 领带夹 10,244(个) 详见招标要求 51,220.00 工业
3-7 A05030301-制服 大帽徽 7,200(个) 详见招标要求 40,320.00 工业
3-8 A05030301-制服 小帽徽 1,430(个) 详见招标要求 6,149.00 工业
3-9 A05030301-制服 领花 4,611(付) 详见招标要求 20,288.40 工业
3-10 A05030301-制服 金属胸徽 5,118(枚) 详见招标要求 22,519.20 工业
3-11 A05030301-制服 金属警号 5,978(枚) 详见招标要求 34,074.60 工业
3-12 A05030301-制服 丝织警号 14,945(枚) 详见招标要求 28,395.50 工业
3-13 A05030301-制服 姓名牌 2,995(枚) 详见招标要求 29,950.00 工业
3-14 A05030301-制服 礼服领花 2,232(付) 详见招标要求 13,392.00 工业
3-15 A05030301-制服 礼服胸徽 2,134(枚) 详见招标要求 18,139.00 工业
3-16 A05030301-制服 礼服大帽徽 1,841(枚) 详见招标要求 27,615.00 工业
3-17 A05030301-制服 礼服小帽徽 314(枚) 详见招标要求 2,983.00 工业
3-18 A05030301-制服 礼服肩章 3,611(付) 详见招标要求 54,165.00 工业
3-19 A05030301-制服 从警章 2,405(枚) 详见招标要求 52,910.00 工业
3-20 A05030301-制服 礼服领带 1,966(条) 详见招标要求 41,286.00 工业
3-21 A05030301-制服 礼服绶带 1,706(条) 详见招标要求 216,662.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4(太阳镜、针线盒、夏季摩托车头盔、冬季摩托车头盔、督察勤务头盔、警用防雾霾口):

采购包预算金额:2,622,632.86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22,632.86元

投标保证金: 26,226.3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05030301-制服 太阳镜 11,331(副) 详见招标要求 2,288,862.00 工业
4-2 A05030301-制服 针线盒 3,590(个) 详见招标要求 120,013.70 工业
4-3 A05030301-制服 夏季摩托车头盔 610(个) 详见招标要求 73,810.00 工业
4-4 A05030301-制服 冬季摩托车头盔 468(个) 详见招标要求 98,280.00 工业
4-5 A05030301-制服 督察勤务头盔 6(个) 详见招标要求 648.00 工业
4-6 A05030301-制服 警用防雾霾口罩 10,738(个) 详见招标要求 41,019.16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采购标的一览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采购包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采购标的一览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采购包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采购标的一览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采购包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采购标的一览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应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具有腰带(内/外)品种生产资质,同时具有生产督察警工作包、省标警务工作包、交巡警工作包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并且投标人还须对本项所具有的品种生产资质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②另外,在投标截止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采购包2:

(1)①投标人应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同时具有大檐帽、大檐帽(礼帽)、卷沿帽、卷沿帽(礼帽)、警便帽/作训帽、剪绒帽、特警战训帽等品种生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并且投标人还须对本项所具有的品种生产资质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②另外,在投标截止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采购包3:

(1)①投标人应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同时具有领带、领带(礼服)、绶带(礼服)、服饰(金属)、礼服服饰(金属)、服饰(丝织)、礼服服饰(丝织)、肩章(硬式)、肩章(软式)、肩章(套式)、肩章(礼服)等品种生产资质的;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并且投标人还须对本项所具有的品种生产资质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②另外,在投标截止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采购包4:

(1)①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内企业,同时承诺具有太阳镜、针线盒、夏季摩托车头盔、冬季摩托车头盔、督察勤务头盔、警用防雾霾口罩的生产能力(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用记号标注。②另外,在投标截止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28  2024-09-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1-87094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87767686/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姬、黄庆杰

电话:0591-87767686/860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