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高空作业设备采购项目”2015-fzsg040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日期.2015-03-13  来源.  浏览.1733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名称:高空作业设备采购项目                             
二、 招标文件编号:2015-FZSG040    批复号:[2015]长乐财购计[022]号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
术要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高空作业设备采购项目                
1批
149.2
详见招标文件
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郑先生/0591-28820135
长乐市
四、 发售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24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2)通过传真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2层。
六、 项目经办人:方立
七、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16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fjzszb@163.com
八、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车辆应为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能够合法上牌且属免征购置税的产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公告的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日9 :30 时(北京时间)
十、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   标书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三、   账户信息(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