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某部关于冷库设备及安装(项目编号:2020-fzst207-1)采购公告
作者. 日期.2020-08-25 来源. 浏览.1172
福州某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冷库设备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2020-FZST207-1
三、货物名称、数量:
包号 |
货物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医药保鲜库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套 |
1 |
30 |
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
福建省福州市 |
|
药品阴凉库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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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方应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方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关税(若有)、保修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
3.报价方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投标货物的全套产品配置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价格等,未列明或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达,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报价方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08月25日至08月28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03室。
(三)发售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传真/邮件办理;传真号:0591-87845818,邮箱:fjzszb@163.com。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