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央空调主机维保项目2018-fzst461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日期.2018-12-04  来源.  浏览.1519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榕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主机维保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18-FZST461   
三、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中央空调主机维保项目
3年
900000
汤主任/0591-83460073
福州市
四、 发售谈判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8125日至2018127(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谈判的项目名称及谈判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
五、 发售询价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2212室。
六、 项目经办人:苗之亮
七、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15 传真: 0591-87845818  E-mail: fjzszb@163.com
八、 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 是指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是指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十、 报价公开会时间20181210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十一、报价公开会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三、 报名费及报价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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