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湖滨小学二年级春游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公告

作者.  日期.2017-04-06  来源.  浏览.2054


期数:FZSGJ17010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湖滨小学二年级春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合同包总数:1 
报名起始时间:2017-4-06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7-4-12 09:00:00
竞价起始时间:2017-4-12 10: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17-4-12 12:00:00
项目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单价
合计
1
二年级春游
春游地点:贵安奇趣家
活动内容:儿童职业体验;
出发时间:2017年5月19日 08:30:00;
出发地点:福州市湖滨小学                          
到达地点:贵安奇趣家
返程时间:2017年5月19日 13:00:00;   
如遇天气不适或不可抗逆因素,无法按以上时间执行的,采购人需与成交人另行约定,成交人不得拒绝。(以校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学生人数约:510人
教师人数约:20人
 
导游服务要求:每个年段至少配备专业导游3名。   
 
最终结算:以当日实际学生出发人数为准。
(竞价人应注意教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本次成交价中,结算时需提供全体出行人员当日个人保险清单。)
510
110
56100
金额合计:人民币伍万陆仟壹佰元整(¥56100.00)
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后银行转账支付100%合同款。
注:服务要求:参与本项目竞价的竞价人,应在承诺书中承诺:
1、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出发时间,车辆(车座45座或49座)需符合国家相关营运车辆要求,一次性运输完毕,不得因车辆不足往返二次运输,竞价人应按照实际出发人数购买个人当日保险(其中包含:“人员乘坐保险、个人意外保障险、游玩险等其他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旅行社强制购买的相关保险”)运输途中,要求携带租车合同,以便交通执法部门抽查使用;。
2、运输途中可走高速公路通行的,要求必须全程高速公路通行。
3、成交金额包含:门票、导游、开炉费(烧烤项目)、人员保险、车辆运输费、过路费等一切费用。
4、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全权承担。
承诺书中未按照以上要求承诺的竞价人,将被视为无效竞价人。
根据财政局文件(榕财采[2010]19号)的规定,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竞价(以下简称“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本次货物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竞价报价人:
     1、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境内法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及服务)、税务登记证、报价人的资格声明。 
    2、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3、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报价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电子报价文件中必须彩色扫描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的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报价人代表应为报价公司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报价公司为报价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扫描上传报价时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二、报名须知:
    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报价人对每个项目合同包报名时都必须扫描上传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竞价文件所述的货物及服务)(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