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局关于保安服务项目2015-fzst28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日期.2016-04-05 来源. 浏览.1904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公安局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 项目名称:保安服务项目
二、 谈判文件编号:2015-FZST281 批复号:[2015]融财购计[110]号
三、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 |
保安服务项目 |
84.3 |
详见谈判文件 |
福清市公安局/85195121 |
福建省福州市 |
四、 发售谈判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5年09月02日至2015年09月0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谈判的项目名称及谈判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2212室。
六、 项目经办人:陈小芳
七、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13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八、 报价资格要求:
(1)为确保青运会赛事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是保安员人数达500人以上规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公司;请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7月份保安员工资单或社保缴费证明。
(2)在赛事期间遇有突发事件,投标人须抽调足够的保安人员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须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
d.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 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09月0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 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三、 报名费及报价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