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2015-fzst110-1)的采购公告

作者.  日期.2016-04-01  来源.  浏览.1536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谈判文件编号:2015-FZST110-1
2.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功能、技术性能、配置、用途等要求
交货地点
1
福州市国税局鼓岭培训基地管理服务项目
基地管理
1
60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倪科长/83378306
3.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
5.项目联系人: 黄庆杰
6.联系电话: 0591-87767686-608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7.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以及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b.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4)报价人须具有酒店管理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8.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9.谈判时间: 2015年5月25日 下午(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谈判响应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1.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5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