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选聘财务报表审计及发债主办会计师事务服务项目(2023-FZSY621)邀请招标公告

作者.  日期.2023-12-01  来源.  浏览.383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选聘财务报表审计及发债主办会计师事务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

一、 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选聘财务报表审计及发债主办会计师事务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2023-FZSY621 

1.3 项目内容

合同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预算价(元)

投标保证

金(元)

服务要求

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选聘财务报表审计及发债主办会计师事务服务项目

年报审计:400000元/年

600000

100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季度报表编制:100000元/年

发行债券的其他会计方面的工作:100000元/支

备注:

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 招标文件发售

2.1发售时间:2023121日至2023128(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2 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收到投标邀请函为准)。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项目经办人:叶烝。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20。邮箱:3278074983@qq.com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提供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1218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采购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767686-8620

项目联系人:叶烝、胡文姬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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