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中心关于高考网上巡视系统(项目编号:2015-fzsx077)的采购公告
作者. 日期.2016-04-01 来源. 浏览.1727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中心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编号:2015-FZSX077 批复号:2015平潭财购计[020]号
2.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功能、技术性能、配置、用途等要求 |
交货地点 |
一 |
高考网上巡视系统 |
高考监控 |
1批 |
32.49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平潭 |
3. 发售询价通知书时间(办理报名手续):2015年04月08日至2015年04月1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未经购买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报价。(4)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报价人的名称要与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询价响应文件。
4.发售询价通知书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
5.项目联系人: 林瑞芳
6.联系电话: 0591-87767686-617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7.报价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报价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2015年2月份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询价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其报价无效。
(3)报价人所投品目号10监控电脑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公告为准)。提供最新期《节能清单》节选及对应型号节能证书。未提供证书、清单节选或提供不完整的其报价无效。
(4)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强制节能清单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询价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8.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报价公开会时间: 2015年04月1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报价公开会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询价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1.询价通知书售价及要求:5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