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日期.2022-10-08  来源.  浏览.958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外包项目

1.2项目编号:2022-FZSG399-1 

1.3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外包项目

2年

780000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 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2.1 发售时间:2022年109日至2022年1023(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2购买办理报名登记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填写报名表。(2)通过邮件办理:将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邮箱:3278074983@qq.com

2.3 未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 公开招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0元/本(电子文档)。

五、发售公开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六、报价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报价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时间2022年10310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九、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招标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电话:0591-87767686-8620

项目联系人:叶烝黄庆杰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