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马尾、连江校区电梯维保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作者. 日期.2021-11-29 来源. 浏览.948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文件所述福建商学院马尾、连江校区电梯维保采购项目、符合下述规定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注册地不在福州市的,成交后须承诺在福州市设有办公场所或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价人的资格声明;
3、竞价承诺书;
4、报价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以及电梯维保B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5、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
6、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7、报价人提供近期的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8、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9、报价人对竞价文件中一、竞价须知中(三)报价须知:第2条款进行声明。
10、竞价内容及要求部分响应文件(报价人按竞价文件中“二.竞价内容及要求”的要求逐条做出投标响应)。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合同包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1 |
电梯维保服务 |
16台 |
电梯年检费 |
16台 |
本项目最高限价:285840元,项目编号:2021-FZSWJ018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本次采购的货物为国内供货商。
2、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报价人有责任对以上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3、报价人对每个合同包报价时都必须扫描上传有效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报价书、报价人声明、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报价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报价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报价一览表、项目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等,或其它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文件应按上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内容(含品牌、技术参数)。
4、报价人竞价报价的货物必须符合网上竞价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售后服务)完全符合网上竞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