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自由贸易区两岸发展有限公司澳前安置小区台胞配套房屋软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日期.2021-04-06  来源.  浏览.1136


项目概况

澳前安置小区台胞配套房屋软装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24层2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FZSG008
项目名称:澳前安置小区台胞配套房屋软装采购
预算金额:38.362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36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技术服务要求
澳前安置小区台胞配套房屋软装采购
383625
7600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本次采购分批次交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付10套软装设备;剩余40套软装设备根据需求,分一年内交付完毕。
付款方式:
(一)合同生效,15个日历天内交付10套软装设备,货物运输到达指定地点经招标人初步验收合格,且安装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二)剩余40套软装设备根据招标人需求,分一年内交付完毕,每期根据采购的软装设备数量,在货物安装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货款。
(三)在最后一期货物安装验收合格,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与剩余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合同总金额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壹年后,结清保修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质保期起始以最后一期货物安装验收之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8)除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3C认证、强制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以外(若有),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0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