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0-jq08-f1040)

作者.  日期.2021-01-19  来源.  浏览.939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医院委托,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血液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血液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0-JQ08-F1040
项目联系方式:0591-87767686-8625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助理 0591-22859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瑞芳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技术
规格
单位
数量
品目
最高限价(元)
合同包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血液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
480000
480000
960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自2018年08月0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无法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投标人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作为投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