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江滨中学关于“校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日期.2020-05-18  来源.  浏览.934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州江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校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 采购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校内服务项目
1.2谈判文件编号2020-FZST081                 
1.3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校内服务项目
28500
详见谈判文件
福州江滨中学/陈老师63190665
福州市
 
二、 谈判文件发售
2.1发售时间:20200518日至20200520(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2购买及办理报名登记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异地报名:提供报名费电汇或转账凭证、供应商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传真、电邮、公司地址、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及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项目经办人邮箱,并与项目经办人确认报名事宜。
2.3 未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无资格参加报价。
 
三、 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2212室。
五、 项目经办人:阙莉萍
六、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分机8619    邮箱:961698920@qq.com
七、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报价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⑤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七、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052114:30(北京时间)
八、 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报价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九、 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100元/本(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采购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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