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综合处文书档案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日期.2019-06-24 来源. 浏览.2484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 项目名称: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综合处文书档案项目
二、 谈判文件编号:2019-FZST217
三、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 |
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综合处文书档案项目 |
16.829 |
详见谈判文件 |
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22797118 |
闽侯县青口镇 |
四、 发售谈判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谈判的项目名称及谈判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层2212室。
六、 项目经办人:黄庆杰
七、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14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八、 报价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
(3)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截图;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报价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
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
十、 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6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
十一、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2
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 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
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