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入围采购”(招标编号:2017-fzsg090)招标
作者. 日期.2017-04-25 来源. 浏览.1616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2017-FZSG090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招标单位 |
地址 |
一 |
2017年度-2018年度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入围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 |
福州市 |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4月25日至2017年05月03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有效年检)。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4.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5.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6.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25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fjzszb@163.com
7.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信息产业部门核发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胶装至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提交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9.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11.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纸质版或者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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